从2009年到2024年,赖某云15年间因盗窃进监狱9次,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一年不到,竟又因盗窃被抓……
案件回顾
2024年8月20日晚,在经开区湖边镇一小区门口,赖某云看到一辆电动三轮车未上锁,遂将电动车盗走,并谎称电动车为其已故父亲的遗物,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废品回收店。
2024年8月22日凌晨,赖某云又在章贡区于都路路口盗得一辆电动三轮车,以相同方法卖得2000元。
2024年8月23日,赖某云被公安民警抓获。
近日,赣州经开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赖某云提起公诉,因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且属累犯,认为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赖某云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检察官提醒
该案中,被告人赖某云多次盗窃被抓,出狱后非但不悔改,反而一次次“重操旧业”,15年来10次获刑,极为少见。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防盗措施,注意财物安全,谨防偷电动车、“拉车门”等盗窃行为!
文字:张国翠、谢小峰
编审:沈海辉
审核:邹宇鹏、黄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