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宣告送达现场,承办检察官介绍了3起案件的基本案情,公开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从法、理、情角度阐述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在人大代表、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的见证下,检察官现场向被不起诉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你们是否清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很有可能小孩还未进入校门就被“定格”了人生道路,一旦有了前科,参军入伍、考公入编等都将会有严格的政审制度限制,一人犯罪影响三代,这对于任何家庭来说都将是无法承受的代价……”
“不起诉表示涉案人不需要被判处刑罚,但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不代表不用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后,将通过行刑反向衔接,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行政机关对你们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检察官还结合犯罪诱因、造成的危害后果对6名被不起诉人进行了释法说理、教育训诫,被不起诉人均诚恳表态,表示今后一定以此为戒,汲取教训,遵纪守法。

这次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宣告,既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也给被不起诉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讲课,敦促其悔过自新,减小再犯概率,促进诉源治理,真正诠释了“法不容情,法亦有情”,同时以身边人、身边事给参与旁听的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带来了“零距离”沉浸式的警示教育,发人深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