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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上加罪!赣州经开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贩毒+洗钱案获判
时间:2023-06-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不当面交易”“埋包”

你以为你贩卖毒品的方式

神不知鬼不觉?

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必入法网

“非本人收款”

你以为使用他人的微信账户银行卡

收取毒资就能逃避打击?

却不知“黑钱”企图“洗白”

绝无可能!!


案情回顾

犯罪滋生:室内种植大麻

童某某,2019年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然而一年六个月的牢狱之灾并没有让他幡然醒悟。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间,童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大麻是毒品,仍在其租用的房屋内采用育苗、扦插、克隆等方法非法种植大麻64株。

利欲熏心:制作大麻贩卖

待大麻成熟后,童某某采摘晒干制成大麻成品,并通过当面或者经事先商议将大麻成品放置在约定地点贩卖给他人。经查明,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间,童某某先后57次贩卖大麻给多名吸毒人员,其住所内被查获藏有大麻57.98g。经鉴定,童某某持有的大麻检出四氢大麻酚、大麻酚、大麻二酚成分。

自作聪明:“借卡”漂白毒资

童某某为掩饰、隐瞒毒资的性质和来源,使用他人实名注册的微信账户和银行卡等收取毒资3.6万余元,并将收入金额间接或直接用于个人消费,完成“自洗钱”行为。

罪上加罪:终究难逃重判

2023年6月20日,本案在辖区金岭路社区百姓大舞台巡回法庭公开宣判,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被全部采纳,被告人童某某被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以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五千元。

检察官说法

洗钱罪属于伴生型刑事犯罪,本院在办理毒品等犯罪案件时,切实落实“一案双查”责任,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和在刑事诉讼中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确保上下游犯罪的同步查明,准确打击洗钱犯罪。


检察官提醒:

巨大的金钱诱惑是毒品犯罪泛滥的重要原因,而涉毒洗钱更是毒品交易的重要环节。往往犯罪分子意图利用朋友或家人的正常身份,进行资金的收取和转移,以逃避司法打击。为此要增强警惕性,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出租、出借、出卖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账户、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等支付结算账户。千万不要因人情关系或蝇头小利,陷入涉毒犯罪分子的陷阱,而让自己成为犯罪链条上的一环。

检察官释法说理

什么是“自洗钱”?

“自洗钱”是指行为人实施特定上游犯罪后,对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自行“清洗”以使之合法化的行为。为适应反洗钱的新形势,加大对“自洗钱”行为的打击力度,2021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罪作出重大调整,明确将特定的“自洗钱”行为规定为犯罪,贪污贿赂、毒品等七类上游犯罪分子实施犯罪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产生的收益来源和性质的,不再作为后续处理赃款的行为被上游犯罪吸收,而是单独构成洗钱罪。当行为人实施了前述上游犯罪的同时,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来源和性质,也就是把赃款“洗白”,在此过程中,不仅构成上游犯罪,同时“自洗钱”的行为也构成洗钱罪,洗钱罪和上游犯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本案是典型的“自洗钱”犯罪。被告人童某某使用他人实名注册的微信账户和银行卡等收取毒资,掩饰、隐瞒贩卖毒品违法所得的来源和性质,妄图“洗白”毒资和隐匿毒资来源。最终,被告人童某某被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同步惩治上下游犯罪,斩断毒品犯罪的资金链条,摧毁毒品犯罪分子再犯罪的经济基础。

检察官普法

洗钱的对象?

洗钱的对象是七类犯罪所得: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洗钱的类型

主要有五类行为:提供资金账户的;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跨境转移资产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洗钱的后果?

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ND


图文:王小海、谢小峰

审核: 邹宇鹏、熊 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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