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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假警服,赣州一男子冒充民警诈骗6人获刑
时间:2022-1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赣州一男子杨某从某网络平台上购买假警服,多次假冒国家公职人员,以介绍运输业务为由骗了6人共计155500元。近日,犯罪嫌疑人杨某被赣州经开区检察院以涉嫌招摇撞骗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杨某初中文化,务工,2013年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2020年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出狱后,杨某主要帮赣州市第二监狱的赣玛集团拉货,零零散散赚取一些运输费和中介费为生。2021年5月,杨某在某货运平台发布了招人拉货的信息,吴某看到消息后主动联系了杨某,二人由此相识。杨某谎称自己是赣州市第二监狱的民警、管理物流运输的主任,可以将赣玛集团的多条衣服运输路线承包给吴某来做,叫吴某注册一个物流公司来长期合作,吴某表示同意。为使吴某相信自己,杨某从某网络平台上购买了一套带肩章和警号的假警服,并多次穿着买来的假警服与吴某见面、吃饭,还通过PS的手段伪造一些运输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给吴某看,以此降低吴某的警惕心。后杨某用吴某的身份信息注册了2家物流公司,并以赣玛集团的名义和吴某签订运输合同,约定由杨某联系车辆负责运输、吴某先垫付运输费,等赣玛集团结算运输费后所得利益由杨某分20%,吴某分80%。2021年5月至8月间,杨某先后以需交纳承包业务保证金、公司注册代办费和垫付货物运输费等理由从吴某处骗取了130500元。期间吴某多次向杨某提出要用自己的车去运输,均被杨某以车太小或疫情影响为由拒绝。因一次也没分到过运输费,吴某想催杨某先把钱退回,却再联系不上杨某,直到9月,有其他同样被骗的受害人找到自己,吴某这才意识到自己是被骗了。

除吴某外,杨某还以相同手法骗了被害人钟某10000元、彭某琴2000元、谢某欢1000元、沈某长10000元、方某平2000元。诈骗6人所得155500元,均被杨某用于还债及日常挥霍。

2021年9月,被害人吴某到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报案,公安机关于当日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杨某于当日前往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杨某多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人答员招摇撞骗,其中五次冒充人民警察,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犯罪嫌疑人杨某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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