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理收取18名客户微信转账的货款未全部上缴公司,私自截留后用于网络赌博和个人开支。近日,被告人许某因挪用资金罪被赣州经开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获刑一年六个月。
【案情回顾】
2020年4月,许某入职赣州某钢材公司担任生产经理一职,主要负责公司材料生产、车间人员管理、成品材料出入库、对接客户销售及催收货款等工作。按照公司规定,客户在提货时,需将货物全款付清,但老客户有时会存在拖欠尾款的情况。这时就需要身为生产经理的许某对接催收客户尾款,客户的货款需打入公司专用账户。
在熟悉公司事务后,许某开始违反公司规定,以“方便”为名,使用个人微信收取客户的货款。收到客户微信转账的货款后,许某将一部分上交,其余全部作为个人花销。除了日常消费、还房贷、还信用卡外,许某还沉迷于一款棋牌赌博APP,截留的货款很快被挥霍一空。
2022年1月,公司在与一名大客户对账时发现有20多万元的资金缺口,客户反馈早已将货款转给了生产经理许某,公司怀疑许某侵占公司货款,遂逐个客户进行回访对账。对账发现,自2020年6月至2022年1月案发,许某通过职务便利,在对接公司客户订购材料及向客户催收货款时,未按照公司制度要求客户将货款转入公司收款账户,侵占18名客户货款共计60余万元。事发后,因许某无力偿还被侵占的货款,公司向警方报案。
接到公安机关的传唤后,许某到案并供述了其犯罪事实。许某父亲代为退还了部分许某挪用的货款。
【案件办理】
检察机关认为,许某作为赣州某钢材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部分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部分资金用于非法活动,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近日,许某因犯挪用资金罪被赣州经开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责令许某退赔赣州某钢材公司剩余损失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