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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开区一男子因故意污损公益广告牌被捕
时间:2017-08-10  作者:曾文茜 黄静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多次故意污损道路两侧公益广告牌,受到警告后仍不悔改,严重破坏市容市貌。2017年8月9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我市正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全民践行文明行为气氛正浓。为保证市容整洁,城管人员每隔几天就会对辖区内的公益广告牌进行检查清理,大多被清理掉的牛皮癣、喷绘小广告都不会再出现,可是在清理期间发现赣南大道及105国道两侧的多处公益广告牌刚刚被清理干净,过了两天又被喷上了相同的内容“收驾照分,187XXXXXXXX”。城管人员无奈只得联系了上面的电话,多次告诉对方不能在公益广告上喷绘私人广告,但是对方均不予理会继续喷。今年6月份,这个私人广告的电话号码被移动公司停用后,陈某换了个号码继续四处喷涂自己的小广告。

2017年7月14日,赣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广告部的康经理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公司的二十余块的公益广告牌上被人喷了私人广告导致损毁,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立案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归案。据陈某的供述,他接到过相关部门的电话叫他不要去喷小广告,但是他以为这个事没什么大不了的,就继续在喷,不知道这已经是犯罪了。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案金额达1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应予以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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