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无业男子合谋以“捡钱平分”的方式设套,成功骗取了一名中年女子5万余元。2017年7月17日,犯罪嫌疑人张一、张二、安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7年4月的一天中午,王莉(化名)吃过午饭在外出的路上走着,看见一名骑自行车的黑衣男子突然在自己前方不远处停下,弯腰捡起一捆钱就放进了自己包里,然后径直朝她走过来对她说:“你不要告诉别人,咱俩就把刚刚的钱平分。”王莉还没反应过来,前面又走来一名白衣男子说自己刚刚丢了钱,问他俩有没有捡到,黑衣男子张一表示没有看见,并向王莉使眼色,王莉就也说没有捡钱。白衣男子张二见状不相信两人没有捡钱,威胁要他们拿出存着和银行卡证明他们没有把自己丢的钱存进去,张一很果断的拿出银行卡并拨打电话查询余额证明自己,轮到王莉时她说自己没有银行卡,只有一张存折在家没有带。这时张一说自己陪王莉回家拿,让张二在原地等他们回来。张二等到两人拿着王莉的存折返回后,就问王莉存折密码是多少,他要电话查询一下余额,王莉迫于无奈就告诉了他。在得到了密码后,张二还拿走了王莉的手提包,说要将她的包和存折藏起来,然后三人分开,如果等自己回来时王莉还没有逃跑,就证明她的清白,把包和存折还给她。于是,王莉在原地一直等到天黑,那两人还没有回来,路过的老奶奶在听了她说的原委后,告诉她肯定是被骗了,她才幡然醒悟,第二天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张一、张二与王莉分开后,立刻到附近的银行取钱,由于当天取现有额度限制,取出了49900元,还拿走了王莉包里的几百元现金、手机和身份证,与接应人安某汇合后,开车去外地玩,并把所得的现金平分。
公安机关在接到王莉的报案后,立即对本案立案侦查,于今年6月在贵州省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经检察机关审查,犯罪嫌疑人张一、张二、安某合谋巧设骗局,骗取王莉的存折和密码后,盗取存折里的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且三人的犯罪行为具有随机作案、流窜作案等特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对三人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