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配件部经理利用职务之便,3年时间采取假入库倒卖公司配件、虚假退库以内部领用出库做平库存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司大量备件,累计金额达290余万元。近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7月17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因职务侵占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四个月。
杨某是一个90后的姑娘,在2013年开始担任赣州某汽车销售4S店的配件部经理,负责配件部的采购和做入库账。2013年5月至2015年5月,杨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多种方式侵占公司财产,一是截留公司入库备件,伪造入库单,然后将私自截留下来的公司备件倒卖给他人、虚假退库;二是虚假退库后,以内部领用的名义将公司备件领出,使得账面和实际库存相等;三是私自截留经手的供货商和客户货款,做假账,不将货款上交给公司财务;四是将客户保养所剩的机油收集起来,拿到仓库换没开封的新机油,几年间用这种方法倒卖了400余瓶。2015年6月,公司组织人员对仓库进行盘查,发现库内实际库存与账目不符。杨某眼见事发便主动向公司交代了其侵占公司财务的事实,并退还部分货款,随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鉴定,杨某非法占有公司财产共计人民币290余万元。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杨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2017年7月17日,法院一审判决杨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四个月,并对杨某的违法所得进行追缴,发还给被害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