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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5-0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5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其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
  2. 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开展侦查工作。
  3. 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4、依法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实行法律监督。

5、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6、依照法律规定对监狱、看守所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7、受理控告申诉,承办检察机关的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事项。

8、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9、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管理本院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10、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1、其他应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所属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机关(独立核算)。

编制人数小计2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0人,行政在职人数2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遗属人数小计0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1.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

2025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519.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9.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03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4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

2025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519.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38.2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95.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6.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2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3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5.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5.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8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06.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0.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1.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29.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0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915.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6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95.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6.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目支出43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3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84.43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46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动,减少1名在编人员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情况

2025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8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 部门共有车辆4,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4辆。

2025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经开区检察院成本性支出项目(2025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概述:经开区检察院成本性支出项目(2025

立项依据:文件依据: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员会、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规范检察院执法管理完善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赣政法字[2020]33号)

实施主体: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实施方案:根据全市检察工作安排,重点任务落实落细,保障好检察业务经费,确保检察业务提高效益。

实施周期:一年

年度预算安排358万元。

绩效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履职尽责,持续提升经开区检察院整体建设水平,主动融入赣州经开区发展大局,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一极两地四中心、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工作部署中持续发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二、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1.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4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比上年减0.5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减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1.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数额。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5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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