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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人大常委会赣州经开区联络处:

2021年,在市检察院区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带领全院干警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 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讲政治,把航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抓实党的政治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凡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及时向市院和区党工委请示报告,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组织生活,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以“3+X”模式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基层党建“三化”建设示范点建设出成果、见成效,获评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抓牢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党群服务中心的阵地作用,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建强政法网军、网评员团队,传播检察声音。

抓实党史学习教育。多维度、多形式开展学习活动,聆听专家学者专题党课、瞻仰古田会议旧址、郭大力故居、贺焕文烈士墓,参观五色云红色基地,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知识闯关赛,参加区“党史我来读”“党史我来答”“我想对党说”等活动,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集中读书交流学习研讨,营造人人争学党史的热烈氛围,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密切结合检察职能,把“检察为民办实事”作为深化落实党史学习教育的实践载体,密切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和检察工作职能,把“断卡”行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行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职责、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在未成年人检察办案中引入社会力量等做为重点项目,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截至目前,共推出实事项目5个,实施便民利民举措9条,办结实事14件。

抓实队伍教育整顿。召开队伍教育整顿各类会议、活动36次,深化“三项教育”,促进学习成果转化,队伍政治素养明显提升,法纪意识明显增强,提升工作质效更加积极。深入开展查纠整改,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收集民意线索,组织全院干部职工根据“六大顽瘴痼疾”及其他问题表现实事求是填报《自查自纠报告表》,并提交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制定开展检察人员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干警排查、部门核查,如实填报自查自纠登记表、问题整改表。全面开展举报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倒查、重点案件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顽瘴痼疾问题排查、职能化数据排查及队伍建设巡查等,并积极参与、配合县际案件评查工作。14名干部职工主动填报28个问题,经核查,涉及1名干警填报的1个有罪不究问题属实,已处置完毕。  

(二)讲政治,顾大局,主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持续保持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的高压态势,2021年,持续保持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33件35人,毒品犯罪4件5人;提起公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故意伤害、“涉枪”犯罪等暴力犯罪38件40人,毒品犯罪5件7人。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案值不大也坚决惩治,共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0件72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0件10人;提起公诉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81件93人、危害公安安全犯罪251件256人。

全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2021年,办理审查逮捕案件383件480人,审结382件479人(批准逮捕225件280人,不批准逮捕157件199人),侦监环节提前介入侦查案件2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31件893人,审结734件898人(其中,提起公诉549件702人,不起诉176件184人),审查起诉环节提前介入11件,开展认罪认罚677件814人。受理监督立案2件、撤案7件、两法衔接2件2人,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犯5人,纠正漏罪6人(含未检),书面提出纠正违法13件。

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落实“企业服务日”制度,抓实“非公企业维权工作联系点”运行,加大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护航民营经济。坚持服务企业、打击犯罪与维护企业权益“三结合”,对涉企案件实行快捕快诉。2021年,共受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经济案件23件28人,批准逮捕15件16人。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公诉案件37件80人,提起公诉27件62人,重点对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犯罪从严追诉。贯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中做好“少捕慎诉”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用,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现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双赢共赢。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者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取得了办案数量和效果的突破。

全力推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四个不摘”,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协助做好帮扶村“两委”换届工作,积极排查“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及“三类人员”,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综合治理等工作。综合运用各类政策,落实就业岗位补贴20户56900元,交通补贴169人次54800元、教育补助100人次201170元,雨露计划18人次54000元等资金,帮助农户增产增收,帮助群众解决教育、就业中存在的实际困难24个,帮助12名群众就业。

全力促进社会综合治理。注重检察建议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运用,在办理好案件的基础上,通过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加强检察监督职能。2021年,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份,均被相关单位采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如,在办理马某等11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涉恶)过程中,针对公安机关在案件查办、治安管理及联防联控等方面存在问题,随即向公安机关发送检察建议要求研究改进。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制定了《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工作机制》《办理涉黑恶案件“打财断血”工作机制》《办理涉黑恶案件“打伞破网”工作机制》等5项长效机制。依法办理提前介入案件2件7人,受理审查逮捕1件6人,受理审查起诉2件7人,制发2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开展涉黑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对32件公诉涉黑恶案件、30条涉黑恶线索进行了倒查,将线索迅速移送至区扫黑办处理。

(三)讲政治,护民生,聚焦重点领域优化检察监督

刑事检察监督常抓不懈。落实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官办公室工作机制,定时安排员额检察官或检察官助理前往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增强监督实效。切实改进“两项监督”工作,实现各项数据零突破。2021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受理监督立案2件、撤案7件、两法衔接2件2人,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犯5人,纠正漏罪6人(含未检),书面提出纠正违法13件。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引导办案人员侦查取证,通过适时参与案件现场勘查、案件分析讨论等方式提前介入13起案件。

民事、行政检察稳中有进。2021年,共办理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均已被法院采纳;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2件,办结11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支持起诉案2件,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2份,并出庭支持起诉。对区法院民事终结本次执行案件、民事审判调解结案案件开展专项监督,现已完成对民事终结本次执行案件、民事审判调解结案案件的审查,对民事终结本次执行案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对民事审判调解结案案件发出个案检察建议6份。共办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件,办结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均获得采纳。

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开展。2021年,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36件,立案35件(生态环境领域7件、资源保护领域2件、食品安全领域9件、药品安全领域1件、国有土地使用期出让领域1件、其他领域1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份,收到整改回复函38份,回复单位均已整改完毕。积极走出去,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先后对辖区各天然气站、餐具消毒公司、敬老院、牙科诊所、游泳池、鼻炎馆等场所进行走访调查。开展了“守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专项行动英烈保护公益诉讼,通过查看潭口暴动遗址贺焕文烈士墓等红色遗迹,针对红色资源保护不到位的情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填补国有土地出让领域、民事公益诉讼领域的空白同时,认真开展“回头看”行动

(四)讲政治,强队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全面从严治党锻造过硬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带头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一岗双责”。结合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查纠整改,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警示教育、讲廉政党课和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填报制度。结合市委提级巡察整改工作,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续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开展检务督察20余次,下发通报9份,继续保持建院以来干警职工因违纪违法被立案的零记录。

全面开展大走访听民意访民情。采取“包干分片”的做法,组织全体检察干警深入全区78个村(居),走家串户,开展大规模走访,实现全区村(居)两轮全覆盖,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用群众语言以案释法、答疑解惑,让群众听得懂、听得进,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针对重点案件,检察官主动带案下访,对10件案件的36名当事人及亲属开展案件回访工作。通过电话询问、实地走访等方式,与案件当事人及亲属、律师直接沟通,面对面交流,全面了解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耐心细致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努力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全面深化大宣传传播检察声音。结合“大走访”活动,组织干警大力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广泛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扫黑除恶常态化、未成年人保护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报纸、“两微一端”等媒体,深化检务公开,定期发布检察工作动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1至11月,在检察日报、中国青年网等国家级媒体上稿15篇,在新法制报、江西政法网等省级媒体上稿13篇,在赣南日报、客家新闻网等市级媒体上稿47篇,在欧潭融媒、区手机报等区级媒体上稿26篇。在“大宣传”活动中,在18所中小学校讲授法治课21场次,在各村(居)举办宣传活动87场次,发放宣传册、宣传笔、购物袋等物品20余万份,在区内人流密集区域的公交站牌设置“双提升”宣传广告6处,并持续投放到2022年1月。

二、 2022年工作安排

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以品牌建设为抓手、以人才培育为动能、以科学管理为保障,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加快建设“一极两地四中心”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赓续红色血脉,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二是强化担当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加快制定出台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措施意见,助推打响“干就赣好”品牌。聚焦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小鬼难缠”“中梗阻”“吃拿卡要”等企业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尽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是用心用情办好案件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更加关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惩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执法司法机关沟通联系,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检调对接、释法说理、公开听证,推进诉源治理,妥善化解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

四是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强化法律监督工作。聚焦检察核心业务数据,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深化、力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等各项监督工作。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检察建议、专项监督等方式,助推更高层面、更高水平的市域社会治理,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五是注重质量建设锤炼过硬检察队伍。认真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组织开展“抓落实、促提升、站前列”行动。毫不松懈抓严抓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着力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加快提升队伍综合素能。落实检察官业绩考核等科学管理机制,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市委提级巡察成果,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2021年12月31日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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