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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2-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人大常委会赣州经开区联络处: 

2019年,在区党工委和市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六大攻坚战”“一区三基地”建设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稳步提升。

一、 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展现检察作为。围绕中心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找准立足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创优发展环境,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1.创优环境服务企业。严厉打击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盗窃企业财物、非法经营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519人,提起公诉2333人。在市工商联经开区分会设立非公企业维权工作联系点,听取维权诉求,受理、办理非公企业的申诉案件3件。其中,江西四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退回被暂扣资金一案已办结,为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12万元。积极参与助推金坪旧城改造项目征地拆迁案件查办工作,按期完成交办的签约任务。

2.扎根乡村精准扶贫持续开展“春季攻势”“夏季整改”“秋冬巩固”及“机关干部下基层 连心连情促脱贫”等扶贫行动,密切联系11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人居环境整治等问题,综合运用各类扶贫政策,大力推进消费扶贫,落实就业岗位补贴、教育扶贫补助、产业奖补等资金7.5万元,为74名贫困户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证。积极帮助打造“龙虾基地”,培植农村产业,增强内生动力。自行筹措资金8.4万元,发动5家爱心企业募集扶贫捐赠5万余元,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33个,确保了42102名贫困户高质量脱贫。

3.大力支持卫生城市创建。对标测评体系,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要求,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爱国卫生周”“病媒生物防制”等一系列“创卫”主题活动。将湖边镇金榜路社区创卫责任区划分到全体干警职工,建立志愿服务团队,明确目标,细分责任。检察长带头落实“路长”职责,协调乡镇、社区和主管部门,关键时段实行每日一调度、每日一报告,转办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46件,圆满完成“创国卫”任务,获评“第十五届省级文明单位”“赣州经开区卫生先进单位”。

(二)忠实履职打击犯罪,推进平安建设。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坚决打击各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安居乐业,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经开区、法治经开区。

1.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在深挖彻查、“破网打伞”上持续发力,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渉恶案件22件65人(蓉江新区7件25人),审查起诉涉黑渉恶案件19件100人,提起公诉涉黑案件1件14人、涉恶案件19件90人(蓉江新区8件40人),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案件8件34人。逐案摸排2014年以来办理的各类案件,报送案件线索28条。在办理袁志刚等3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恶势力案时,及时固定相关渉“保护伞”人员和事实证据并移送,经市交通局纪检部门核查已对4名人员认定属袁志刚案“保护伞”并作出处理。加大“打财断血”力度,扣押赃款和借款460.79万元,冻结银行存款130余万元,查封扣押车辆17辆,查封冻结房产8处。积极参与综合治理,聚焦重点领域行业的治理,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共8条,均已收到回复。

2.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经开区建设,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人均办案量再创新高,名列全省检察机关前茅。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66件561人,案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0.4%和16.1%,批准逮捕294件44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54件819人,案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7.1%和38.8%,提起公诉460件682人,办理了全省首例19名被告人的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加重视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接待来访群众41人次,对受理的18件控告申诉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3.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组建未成年检察专门办案团队,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涉罪未成年人慎捕慎诉。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4件37人,批准逮捕16件20人,不批准逮捕9件1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6件30人,提起公诉14件15人,不起诉9件13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改变管辖2件2人。落实法定代理人及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43人,法律援助14人,邀请高校心理咨询专家开展“一对一”的心理辅导2人次。7名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受聘为区内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巡回法治宣讲、庭审观摩,落实“女童保护”“1号检察建议”,在13所中小学校讲授“开学第一课”“校园法治课”“假期安全课”,听课师生达到1.2万人次。对原赣州师范专科学校教师陈锡明涉嫌强奸罪一案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对未成年受害人开展司法救助,首例案件落实资金19万元。

(三)保持定力聚焦主业,维护公平正义。在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的基础上,聚焦弱项,深耕主业,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

1.提升刑事诉讼监督实效。发挥好公诉裁量权,依法不批准逮捕75件123人、不起诉61件80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该制度审结181件221人,11月和12月适用率达到了90%以上,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开展“两法衔接”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加大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遗漏犯罪嫌疑人、遗漏犯罪事实和遗漏罪名的监督力度,纠正漏捕11人,纠正漏犯1人,纠正漏罪11件。

2.积极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共受理申请立案监督案件1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另外支持起诉1件,合计8件。办结申请立案监督案件1件、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办结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其中,提请抗诉1件,监督区法院立案发出检察建议1件,对生效裁判案件虚假诉讼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监督开发区法院民事执行发出检察建议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另外向开发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1件。

3.继续扩大公益诉讼涉足领域。共上报公益诉讼线索1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件。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抓实“五河一湖一江”专项活动,立案13件。其中,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2件,生态环境领域案件4件,资源保护类领域案件7件。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份,针对网络外卖、居民饮水、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问题,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履职,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

(四)以党建带队建促发展,锻造检察铁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牢政治理论学习,压实机关党建责任,重视意识形态管理,推动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1.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的建设、检察业务和司法办案实践,重要工作、重大部署、重大案件及时向区党工委、区政法工作专门委员会请示报告,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2.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任务、要求和目标,统筹推进四项重点措施,将党支部学习教育一并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教育,把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专题交流发言与党员“四个一”结合起来,增强学习的统筹性和实效性。按要求召开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扎实完成规定动作,取得明显实效。主题教育期间,共开展集中研讨5次,形成调研报告4篇,检视班子及成员存在突出问题58个,其中53个已整改到位,普通党员存在突出问题68个,其中65个已整改到位。

3.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执行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机制,补充遴选员额检察官1人。区党工委管委会为我院增加10名特殊岗位聘用人员,通过全省法检公务员统一招录和全市检察机关遴选新增3名干警,进一步充实了检察辅助办案力量。压实办案责任,对办案情况进行每月一通报,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案件23件,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321件,占案件数的32.04%。落实内设机构改革部署,将内设机构整合为3个,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优化办案力量配置。

4.切实加强检察人才培养。构建多途径、多形式、多层次的业务学习长效机制,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竞赛,全面开展参训人员回院“传导学”。用好检察业务学习交流平台“检答网”“中检网院”,借力专家咨询委员会“智库”作用,深化与上海青浦区检察院对口援助,建立员额检察官点对点业务指导关系,拓宽干警充电渠道。安排资深检察官“带徒弟”,通过观摩重大疑难案件庭审等形式“以观促学”,请求市院抽调4名干警来院帮助办案,在办案实践中加强业务技能交流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拟提拔重用3名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的干警,担任领导职务,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激发干部担当作为。

5.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全面落实案件信息公开、流程监控、案件评查等监督制约机制,对发现的29件办案不规范问题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6份,口头提醒23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次,共计209221人,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报告2份,结果纳入办案人员业绩考核。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办理律师阅卷、查询、提交书面材料等业务256人次。落实三个规定,对过问干预插手办案和事项的情况实行登记备案,严防跑风漏气、司法腐败等问题。

6.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做到有计划有目标,季度一研究,半年一部署,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权力运行,全年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 “三重一大事项36次,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部提交检委会研究讨论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差旅费管理等5项制度。常态化组织学习典型案件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讲廉政党课专项整治等活动,全员签订不做黑恶势力保护伞承诺书。持续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开展检务督查22次,下发通报19份。

7.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自觉向市人大、政协联络处报告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等活动5次,精心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服务保障非公企业发展、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等意见建议。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05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43条,公开法律文书480份。结合扫黑除恶和“双提升”宣传,深入走访联系村组社区,举办宣传活动59次,访民情,听民意,广泛接受监督,2019年我院群众满意度99.122,位居全省经开区检察院第1名、全省100个基层检察院第28名。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院今年以来各项业务工作总体上开展顺利,中心工作抓紧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四大检察”不平衡的问题始终没有彻底解决,多项工作与上级检察机关、区党工委的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

(一)扫黑除恶方面。提前介入不够有效,动态掌握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渉黑恶案件不及时,介入主动性不强、程度不深,未能将证据问题全面解决在侦查阶段,仍存在“退侦”现象。检察建议的刚性不强。针对性、操作性都还存在问题,跟踪反馈不及时,导致质量不高。

(二)两项监督方面。监督的主动性弱化,办案人员未能充分重视“两项监督”工作,把精力集中在捕和诉上,以快速消化案件,错误地将“两项监督”当成了有弹性的工作。监督的案件数太少,监督立案仅有1件,书面提出纠正违法也只有3件,监督撤案工作成果则为零。

 (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方面。总体还在低位徘徊。因我院在值班律师、资金保障、工作衔接等方面与相关单位长时间未达成共识,办案人员适用的积极性不高,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无法做到集中办理。侦查机关无法做到类案移诉,法院无法做到认罪认罚案件集中开庭,值班律师多数情况下需要反复往返,影响效率的提高。

(四)满意度提升工作方面。真正做到全覆盖难度很大。全区各类市场主体3万多户,从业人员8万多人,流动人口巨大,人户分离的情况也很普遍,偏远农村多是老年人和小孩,沟通不顺畅。检察宣传不够接地气,宣传内容比较局限,方式比较单一,老百姓反映内容比较抽象,而我们在如何寓教于乐、提升效果上想得不够多,主要是侧重于扩大覆盖面,导致精细化和深度不够。

五、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起步之年,我院将在区党工委和市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顺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

一是在政治方向上坚定不移,严守纪律规矩,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检察队伍、推动检察工作、解决发展难题。自觉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地抓好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是在服务发展上敢于担当,创优发展环境,提升工作质效。围绕“六大攻坚”大局,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重点打击围标串标、非法集资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犯罪,惩治盗窃、抢劫、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侵害企业权益犯罪,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大力支持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加快脱贫攻坚,综合运用各种扶贫措施,分类施策,帮助挂点村改善交通状况、促进产业发展,开展各项专项服务活动,办好事实事,加快贫困户尽早脱贫。持续开展“双提升”巡回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宣传进乡镇、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提升宣传效果。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加强“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影响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是在打击犯罪上尽职尽责,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安居乐业。以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黄赌毒”、严重暴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及涉众型经济犯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突出“破网打伞”,落实好与其他政法各单位形成的工作衔接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对于涉黑涉恶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办案,快捕快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妥善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落实释法说理、检调对接、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司法救济等制度,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

四是在诉讼监督上下足功夫,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民生民利。加强对审判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大抗诉力度,全力支持群众合法诉求,注重对违规取保、违法没收保证金、违法撤案、违法扣押涉案财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监督。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确保刑罚执行到位。持续开展民生检察系列专项监督行动,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和水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积极审慎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

五是在自身建设上稳扎稳打,建设过硬队伍,筑牢发展基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依托红色资源,抓理想信念教育,增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让苏区检察优良传统薪火相传。加快业务素能提升,落实各项学习制度、创新培养机制、解决工学矛盾,为干警搭建学习平台。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业务竞赛,加强信息宣传调研,为干警搭建提升平台。用好用活五省(市)对口援助政策,创新创优创特检察工作。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夯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释放改革红利,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履职能力的提升。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规定的宣传教育和学习,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检务督察,营造浓厚的遵规守纪氛围,强化内外监督,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坚定不移地推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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