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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6-12-30  作者:  新闻来源:赣州经开区检察院门户网站  【字号: | |

 

2016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赣州经开区联络处:

2016年,我院在市检察院和区党工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改革创新,突出务实担当,切实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发展大局,为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一)着眼全面,强化工作落实,忠实履行检察职能

1.打击刑事犯罪,做到不枉不纵,推进平安建设。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113件151人(含去年积案3件3人),未审结案件3件4人,审结率为97.34%,批准逮捕人数为113人,不批准逮捕人数为33人,公安机关撤回1件1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6件209人,审结145件184人。其中: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118件153人,重新起诉1件1人,不起诉案件15件15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2件2人,移送其他县院7件9人,公安机关和本院职侦局撤案2件2人,所有提起公诉案件均作有罪判决。此外,受理审查逮捕未检案件12件34人,批准逮捕30人,不捕4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检案件19件44人,起诉18件46人(含去年积案2件7人),相对不起诉2件4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1件1人。

2.加大办案力度,坚持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重点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国家专项补贴等领域深入挖掘案件线索,共立案10件10人,人数同比上升11%,大案比例60%,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7件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8件8人,渎职侵权案2件2人,共追缴赃款1110余万元,同比上升122%。将反贪、反渎、预防、技术、法警等部门职能整合到职务犯罪侦查局,建立举报、查处、预防“三位一体”工作模式,调动全院40%的办案力量,形成办案合力,深挖窝案串案。如,在办理肖某贪污系列案中,我院先从另一涉案人员邹某入手,先行突破,撕开口子,查处多起贪污贿赂和渎职案件,先后立案侦查7件7人,占立案总数的7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同时,在预防上开动脑筋,与区纪工委联合举办“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巡回宣讲,到辖区8个乡镇(街道、管理处)和4个单位举办预防讲座12场,开展预防告诫1次,撰写的4份预防报告得到市委常委、区党工委书记李明生的批示肯定。

3.合理配置警力,实行“一人多岗”,推进全面发展。根据尚未成立民行、监所、未检、案管等机构的实际,将工作任务分配到6个现有部门完成,实行干警“一人多岗”,全面开展检察业务。设置便民检察热线、电话预约接访,举办信访条例宣传活动,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共受理举报线索20起,各类控告申诉26件,均已办结或转办,立案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通过行踪查询、实地检查、谈心谈话、走访帮教、数据分析,提高监督效果,全区72名在矫人员无脱管现象。

(二)规范司法行为,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1.规范司法行为,夯实活动成果。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巩固年活动,抓常、抓细、抓长,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持续深入整治司法不规范的问题。按市院的通知要求,以北京市院的法律文书为范本,全面排查所办案件的实体公正、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办案效果、风险评估和卷宗装订等,避免办案瑕疵,提高案件质量。规范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抓好安全防范,确保办案安全。做好同步录音录像,同录185次共391.21小时。对案件受理中心的功能进行了重新设置,规范律师接待和涉案财物管理。对涉案财物管理、办案区及指居点使用、讯问嫌疑人及重要证人开展了检务督察,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

2.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积极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及“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开展了农林水利生态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和专题调研,建立信息共享联络平台。走访区国土、环保、林业、药监、工商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6次,通过交流沟通、查阅案卷台账,构建打击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犯知识产权领域犯罪的长效机制。实行案件专人办理,共监督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6件,其中2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1件涉嫌假冒注册商标,2件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1件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督促环保部门对一汽车销售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进行整治。

3.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完善捕诉衔接机制,建立侦查、公诉、监所非法证据排除信息共享机制。监督撤案4件6人,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犯2人,追诉漏罪1件4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人,发出不捕理由说明书28份、补充侦查提纲1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检察建议13份。加强刑拘适用监督,建立了刑拘未处理人员台账,登记刑拘未处理人员265人。健全另案处理、在逃、批捕在逃人员台账,审查“另案处理”、“在逃人员” 18人。深入开展非诉行政执行活动专项监督,从区法院调阅案件121件,从潭口镇调阅征收社会抚养费执法台帐。开展监督法院执行案款清理活动,督促清理款项114笔共计2900余万元。

(三)立足本职,服务发展大局,展现检察机关作为

1.深入企业,服务“主攻工业”部署。制定了《关于强化检察职能服务我区工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出台了“服务主攻工业15条措施”,起草了《关于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制定了11条措施助推非公经济。结对挂点了15家工业企业,将每月5日作为“企业服务日”,深入走访调研对接,提供法律服务、协助招工、帮扶困难职工,开展了“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在园区设置政策宣传栏30块,形成浓厚氛围。抽调2名干警参与查违拆违涉及的违法犯罪案件查办,抽调另外2名干警参与助推征地拆迁案件查办,支持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和重点项目建设。

2.精准扶贫,保障民生民利。认真开展精准扶贫,推进“三大工程”,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投入资金5万余元,帮助完善道路交通、便民健身设施建设,培植农村产业。为群众办好事实事21件,开展慰问困难党员群众、献爱心活动6次,实现微心愿20个,帮助62名大中小学生、10户贫困家庭申报教育和产业扶贫,涉及奖补资金13万余元,27户困难群众顺利脱贫。因行政区划变动,我院在调整精准扶贫挂点村后,迅速组织全体干警进村入户,开展走访摸底,为2017年的扶贫工作打下了基础。

3.检务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共公开重要案件信息53件,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34件,公开法律文书33份,提供律师阅卷77次,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接受查询20起。深入镇村、社区开展“综治宣传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党员志愿服务”等宣传服务活动12次,编印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检察开放日”活动,开门纳谏,接受监督。携手辖区4所中学开展“党建+检校对接”活动,4名干警受聘为法制副校长,举办法制讲座2场,受教育师生1800多人。

4.加强宣传,提升群众满意度。在各级宣传媒体上发稿161篇,其中,在《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国家级媒体发稿68篇,在《新法制报》、江西检察网、江西政法网等省级媒体发稿10篇,在赣州电视台、《赣南日报》、《赣州晚报》、赣州检察网等市级媒体发稿25篇,在区手机报、党务公开网等区级媒体发稿57篇。各级工作简报及内网采用我院信息共67条。组织拍摄制作了《成立以来工作纪实》专题片,并在赣州电视台一套“法治中国”栏目展播。在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39条,微信发布信息65条,省院转发1条,市院转发2条;在“今日头条”客户端发布信息31条,高检院转发1条;建成了新的门户网站,共发布工作动态75条;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送宣传短信40万条,提升了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

(四)规范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强化自身建设

1.开展教育培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抓严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高密度组织学习,已进行至第四专题第一主题的学习研讨。通过举办知识竞赛、“身边好人”评选、手抄党章、“荐书读书”等活动,编制发放“口袋书”,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为缓解人少事多的现实矛盾,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了10名检察辅助人员,与江西理工大学共建教学实践基地。组织参加上级院各项业务培训24人次,邀请市院业务骨干来院举办了保密知识讲座,召开了检察调研文章交流指导会,营造了浓厚的调研氛围,在《人民检察》湖南版、《江西检察》各上稿1篇,在《赣州检察》上稿7篇。今年以来共有16人次在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得表彰,我院一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民行业务竞赛能手”称号,办公室获评全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2.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准则》、《条例》学习,重申严禁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吃请纪律,持之以恒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出台了《检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严明了车改后车辆使用纪律。开展了违规参与非法集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慵懒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等专项整治6项。对节假日和日常纪律考勤、办案区和指居点使用等开展检务督察15次,下发通报4次。

3.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检务保障能力。建成了检察内网,并通过了分级保护测评,将统一业务软件投入使用。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打造节约型机关。按照最新的建设规范标准,建成了远程视频接访室、电子卷宗制作室、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室、涉案款物保管室和档案室等。配备了非拆卷式高速扫描仪等设备,现已制作电子卷宗77件268册。为提升办案技术保障水平,耗资130余万元,采购了身心监护仪、望远镜等设备。积极开展文证审查、技术协助等检验鉴定工作,共受理各类检验鉴定15件。对用水、用电进行了节能改造,完成了院内上万平米闲置区域的绿化工程,办公生活环境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人员短缺问题依然存在。经开区企业较多,带来大量的流动人口,我院现有干警编制数不足,加之,临聘人员流动性大,人员安排捉襟见肘。民行、刑事执行、案管、未检等业务均无法配备专职人员办理,虽然实行“一人多岗”能够一定程度上解决人少事多的矛盾,但开展这些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难以得到根本解决

(二)侦查手段科技含量不够高。我院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让我们意识到侦查手段仍存在局限性,特别是新的司法解释出台,我们面临着案件线索储备减少、侦查难度加大的局面。虽然我院在努力推进科技强检,近年来新添了办案侦查设备,对比实际需要还要不断完善。比如,因技术侦查受限,外围摸查主要依靠大量人力,寻找嫌疑人、重要证人有时需要蹲守几天,严重影响办案效率。

(三)各项业务开展不平衡。抗诉案件和民行案件数没有突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停留在较浅层次,诉讼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7年,我院将在市检察院和区党工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紧研究细化措施,适应新常态,担当新任务,把握新要求,坚持法治引领,弘扬苏区精神,规范司法行为,强化执法办案,建设过硬队伍,服务发展大局,努力为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2016年12月30日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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