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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5-12-30  作者:  新闻来源:赣州经开区检察院门户网站  【字号: | |

 

2015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赣州经开区联络处:

2015年,我院在市检察院和区党工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健康发展理念,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履行检察职能,狠抓工作落实,为经开区打造赣州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眼全面,强化工作落实,忠实履行检察职能

1.转变执法理念,创新工作举措,打击刑事犯罪。转变以往“构罪即捕”的执法理念,践行“少捕慎捕”原则,完善不捕说理和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逮捕必要性审查。建立了非法证据排除“三审一听”机制,强化证据审核,建立瑕疵证据通报机制,对瑕疵证据种类、原因、补正解释标准等进行汇总分析,通过直接与公安机关座谈或通报的形式,引导侦查人员提高证据意识,严把案件质量关。2015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107件135人,全部审结,其中批准逮捕人数92人,不批准逮捕42人,监督公安机关撤回案件1件1人,逮捕率为68.15%,不捕率为31.11%。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8件193人,审结案件140件190人(含去年积案6件10人)。其中: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116件162人,不起诉案件17件17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3件7人,移送其他县院4件4人,所有提起公诉案件均作有罪判决。此外,共受理涉及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15件33人,批准逮捕22人,不批准逮捕7人;受理涉及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20件34人,起诉15人,相对不起诉11人,存疑不起诉1人。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13件批捕案件、17件公诉案件采用快速办理程序。

2.实行“大部门制”,强化上下联动,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我院将反贪、反渎、控申、案管、预防、技术等职能整合到职务犯罪侦查局,实行侦查人才共享,显著提高了办案效率,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如办理陈明行贿案,首次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历时11天,成功突破案件,查清犯罪嫌疑人涉嫌行贿90余万,立案侦查2件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今年,我院重点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涉农惠农资金等领域深入挖掘案件线索,共立案8件9人(含3名科级干部),人数同比上升29%。其中,贪污贿赂案7件7人,同比上升75%,渎职侵权案1件2人,人数同比下降33%。侦查终结7件8人,起诉5件6人,判决4件5人

3.合理配置警力,实行“一人多岗”,提高法律监督实效。根据尚未成立民行、监所、未检、案管等机构的实际,将工作任务分配到6个现有部门完成,实行干警“一人多岗”。为贯彻“工作落实年”要求,完善风险目标绩效考核机制,促进精细管理,将指标任务具体量化、细化,确保了“抓大不放小”。运用手机定位、QQ视频会见等方式,提高社区矫正监督效果,全区76名在矫人员无脱管现象,完成对3名社区服刑人员的特赦监督工作。设置便民检察热线、电话预约接访,举办信访条例宣传活动,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共受理举报线索19起,各类控告申诉31件,其中属我院管辖12件,都已办结,非我院管辖19件,都已转其它单位办理。推进“两法衔接”,开展了打击恶意欠薪专项行动,专门与区内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切实保障区内企业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二、规范司法行为,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1.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司法行为。坚持眼睛向内,着眼于8个方面司法不规范问题,深入剖析根源,进而解决问题。一方面,从“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入手,严抓执法人员标准化、规范化办案,建立健全《案件受理、流转暂行办法》《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联系暂行办法》等10余项制度;另一方面,针对办案讯问嫌疑人及重要证人、办案区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等进行“回头看”,全面开展自查,对全院2013年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卷宗进行质量“大体检”, 全面排查实体认定、程序履行、法律适用、文书制作质量、卷宗装订质量等,共发现10个方面问题,并限期整改,严格把关,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

2.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制定了开展“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专项活动”及“生态环境领域专项监督活动”的具体活动方案。建立了提前介入侦查并引导取证机制,指定专人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运用门户网站、“两微”公众平台等媒体,并开通了在线举报功能,广泛宣传生态检察及专项监督活动,营造活动氛围,畅通环境保护领域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深入开展非法占用农用地专项检察监督,与经开区国土分局、公安分局对联合开展非法占用农用地专项检察监督达成一致意见,组织干警全面摸排了经开区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督促有关部门对降格处理的案件依法移送,加强立案监督,并督促起诉或支持起诉。向经开区国土分局发出检察建议3份,建议该局对目前检查发现的3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人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移交刑事立案。结合“检察进乡镇、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和职务犯罪预防,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项宣传和警示教育。通过检察官以案释法,分析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砂、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案例,将预防和宣传教育真正融入基层生活,积极从源头上预防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发生。

3.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加强对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检察长首次列席经开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不断推进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工作,组织干警到经开区公安分局为一线办案干警授课,针对办案理念、证据收集等办案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提高公安机关办案质量。通过调阅公安机关台帐、巡访接访等途径,对刑事立案活动中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办案等问题进行监督,建立健全了“另案处理”、“在逃人员”工作台账,定期核查清理,今年共登记另案处理22人、在逃人员59人,除15人在逃外,都已作相应处理。今年,立案监督2件2人,撤案监督1件1人,纠正漏捕2件3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人,纠正违法2件2人,追诉漏犯1件2人,追诉漏罪1件1人。首次派员对法院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的执行进行了现场监督,受理民事监督案件4件,办结3件,协助市院办理3件。

三、立足本职,结合区域实际,服务苏区振兴发展

1.主动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主攻工业”大局,把服务园区建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引向深入。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服务园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程序。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危害市场秩序行为。有针对性地为海欣药业、下排返迁房小区等9个工业、基础建设项目及“两新”组织企业提供法律服务20余次,帮助解决企业在政策扶持、行政审批、生产经营、综合治理过程中遇到的涉法涉诉等方面问题15件,得到了企业的充分肯定。同时,高标准严要求推进精准扶贫和“连心、强基、模范”工程,开展了“四进四联”、“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副县级、科级、副科级干部和一般干警“7654”的标准结对帮扶贫困户92户,采取一类一套帮扶方式,制定一户一套帮扶办法,投入资金4万余元,为挂点村改善交通状况、促进产业发展,办好事实事15件,帮助62名大中小学生、12户贫困家庭申报教育和产业扶贫奖补,预计涉及奖补资金14万余元。

2.预防为主,净化项目建设政务环境。通过开展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促进规范执法,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防止行政部门通过设立前置性许可等手段擅自提高企业市场准入门槛,切实减少和消除企业创业限制,保障市场准入公平。共向区内行政执法部门、相关企业发出检察建议16件,均被采纳,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另一方面,重点加强项目审批、环境评估、土地征用、工商管理、税收征收等部门涉企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开展预防调查1次,深入经开区建投集团、国税局、蟠龙镇、地税局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4次,600余人接受了教育。

3.深入群众,提高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持续开展“群众满意千里行”活动,举办巡回宣传9次,编印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举办了“举报宣传周”活动1次,“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20余名各界代表及30余名赣南日报社小记者受邀来院参观、座谈。举办“公诉巡回观摩庭”活动4次,其中,在赣州中学举办的观摩庭审活动中,1200余名师生现场观摩,赣州电视台《630播报》、赣州晚报等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编发了提高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宣传短信56万条,覆盖了经开区所有手机用户,扩大了检察工作影响力。在上半年的全省政法系统满意度测评工作中,我院群众满意度在全省检察系统中排名第13,全市排名第1。

四、规范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强化自身建设

1.规范管理,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建章立制,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10余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和财务管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案的意识普遍增强。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制定了《廉能风险防控标准化作业规程》,设置了检察文化墙,促使全院干警自觉抵制“四风”,转变作风,做到令行禁止,“三公”经费开支明显下降。依托红色资源,抓传统教育。通过集中学习、组织观看专题教育片、祭奠革命先烈、瞻仰革命旧址、重温入党誓词、新任检察官向宪法宣誓等形式,进一步激发红色基因、传承苏区优良传统,增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2.搭建平台,加快青年干警成长。我院通过派员到市检察院部门跟班学习、请业务骨干来院指导、落实检委会学习制度、创新观摩庭机制等方式,为干警搭建学习平台。今年,召开案情分析会20余次,审讯讨论观摩10余次。通过充实一线办案力量、推进检力下沉,为干警搭建实践平台。通过派员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和业务竞赛,为干警搭建提升平台。今年,有10名(次)个人受到上级表彰。在全市检察机关侦监、公诉、计财、舆情应对等业务竞赛中我院均名列前茅,其中,3名青年干警荣获全市“优秀公诉人”和侦监业务“五佳能手”称号。

3.选贤任能,激发队伍活力。在选人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用人导向上坚持选贤任能、人岗匹配。今年,市院选派了3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干警到我院任职,并面向全市检察机关公开遴选2名干警,聘用了5名检察事务官。通过比思想、比素质、比业绩、比贡献,充分激发了干警个人成长成才的高度自觉、自律和自信。

4.硬件建设,提高检务保障水平。按照高检院和省院最新的规范要求,我院不断推进办公区、办案区、生活区建设,配齐了办公办案设备,设置了党员活动室、健身房,建成了大门、案件受理中心、视频接访室、档案室、篮球场、停车场及院内绿化等配套设施。开通了检察内网、机要通道、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在推进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的同时,我院不断加强涉密管理和保密教育,强化责任落实,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经开区企业、高校较多,带来大量的流动人口,我院现有干警编制数不足,加之,临聘人员流动性大,人员安排捉襟见肘。尤其是缺乏专业技术人才,许多工作只能依靠市院,不利于办案效率的提高。

二是我院案管、监所、民行等业务工作已初步开展,但未成立相应部门,因刚刚起步,还有许多亟需规范和改进之处。如办理的民行案件主要集中在执行监督、督促履职,分布不均衡。

三是诉讼监督、信息宣传调研等工作还有待加强。如抗诉和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立案数仍处于空白状态。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排名较为靠后,有分量的稿件少。

2016年,我院将在市检察院和区党工委的领导下,紧扣上级确定的2016年工作要点和安排,狠抓工作落实。按部署开展好“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促进经开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为加快“主攻工业、三年翻番”目标实现,推进经开区“四区”建设,打造赣州经济发展核心增长极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2015年12月25日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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