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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8-0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吗,完成检察工作任务。

2、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政令统一而实施的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3、依法对贪污贿赂案、渎职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层报上级检察院决定是否直接立案侦查。

4、依法对刑事案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逮捕、不捕,决定提起公诉,决定不起诉。

5、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执行机构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6、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7、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8、受理刑事物证检验、鉴定、审核事项。

9、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预防的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法制宣传,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人员,协助市检察院政治部管理院机关的机构编制,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开展检察宣传工作。

11、协同市检察院政治部做好干部管理考核工作,呈报市检察院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提请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人事任免。

12、负责其他应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仅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年末实有人数41人,其中在职人员41人。

 

第二部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17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270.4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9.26万元,较2016年增加325.79万元,增长34.5 %;本年收入合计1161.23万元,较2016年增加216.63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区人事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和政府奖励性工资实施后,人员支出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159.28万元,占99.83%;其他收入1.95万元,占0.1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1082.6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082.64万元,较2016年增加247.24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区人事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后,人员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87.85万元,较2016年增加78.55万元,增长71.9%,主要原因是:“两房”建设项目未完成第三方审计,有工程款未支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30.68万元,占86%;项目支出151.96万元,占1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67.85元,决算数为108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0.1万元,决算数为  9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主要原因是:“两房”建设项目未完成第三方审计,有工程款未支付。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98万元,决算数为3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71万元,决算数为2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15万元,决算数为  3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0.6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85.22万元,较2016年增加320.82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区人事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和政府奖励性工资实施后,人员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8.31万元,较2016年减少2.99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15万元,较2016年增加13.25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区人事改革新增了特岗人员公积金项目。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6万元,决算数为17.36万元,完成预算的99.4 %,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63万元,下降8.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16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6万元,决算数为  5.43万元,完成预算的99.45%,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0.32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决算数为11.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42 %,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31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科学管理用车,严格把控车辆运行维护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3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6年减少3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25万元。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90.8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3%

组织对检察办案支出和“两房”建设支出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0.88万元。从监控情况来看,在立项方面,项目申报程序合规,手续完备,目标体系设置合理。在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核算制度,资金使用规范。在项目管理方面,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监管水平,保质保量完成了项目的实施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检察办案支出项目和“两房”建设项目自评得分分别为97.5分和88.72分。检察办案支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4.57万元,执行数为151.95万元,完成预算的87%“两房”建设支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6.31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着眼全面,强化工作落实,忠实履行检察职能;二是规范司法行为,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三是立足本职,结合区域实际,服务苏区振兴发展;四是规范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强化自身建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对项目绩效管理的有关知识和要求掌握不透,理解不深,经验不足,进行绩效跟踪审查的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两房”建设因未完成第三方审计未支付工程尾款,影响资金执行效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学习和累积预算资金绩效的管理经验,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使预算资金使用更加科学合理;二是加紧督促第三方审计尽快完成。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检察办案支出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10分)

得分计算方法

年度资金总额:

174.57

151.95

87%

8.7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其他资金

174.57

151.95

87%

8.7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评分标准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50)

数量指标

人均办案数增长率

13

增长10%

增长51%

(本年度人均办案数-上年度人均办案数)/上年度人均办案数

13

 

质量指标

案件质量评查

13

100%

100%

案件质量评查合格得满分,不合格得0

13

 

时效指标

结案率

12

100%

完成97.6%

(结案数/收案数)*100%

11.7

12月下旬受理的案件由于时间原因可能有少数案件跨年结案

成本指标

成本下降率

12

下降10%

下降53%

[本年单个案件成本支出-上年单个案件成本支出]/上年单个案件成本支出*100%

12

 




(30)

经济效益
指标

涉案款增长率

7

增长10%

增长27%

(本年度涉案款合计-上年度涉案合计)/上年度涉案合计

7

 

社会效益
指标

自侦案件结案增长率

4

增长10%

增长10%

(本年度结案数-上年度结案数)/上年度结案数

4

 

批捕起诉结案增长率

5

增长10%

增长58%

(本年度结案数-上年度结案数)/上年度结案数

5

 

生态效益
指标

人均综合能耗

7

下降10%

下降19.5%

(本年度人均综合能耗-上年度人均综合能耗)/上年度单位人均综合能耗

7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履职能力合格率

7

100%

100%

是否获得集体表彰,是为100% ,否为0%

7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

100%

完成91%

抽取200位样表调查

9.1

极少群众对检察工作不了解未给出满意评价

总分 97.5

 

 

项目名称

“两房”建设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10分)

得分计算方法

年度资金总额:

116.31

0

0

0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其他资金

116.31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评分标准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50)

数量指标

实际完成率

13

增长10%

99.40%

(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12.92

实际比计划略少15平米

质量指标

质量达标率

13

100%

100%

(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98%

13

 

时效指标

完成及时率

12

100%

100%

[(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

11.7

 

成本指标

成本节约率

12

下降5%

节约7.3%

[(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12

 




(30)

经济效益
指标

涉案款增长率

7

增长10%

增长27%

(本年度涉案款合计-上年度涉案合计)/上年度涉案合计

7

 

社会效益
指标

自侦案件结案增长率

4

增长10%

增长10%

(本年度结案数-上年度结案数)/上年度结案数

4

 

批捕起诉结案增长率

5

增长10%

增长58%

(本年度结案数-上年度结案数)/上年度结案数

5

 

生态效益
指标

人均综合能耗

7

下降10%

下降19.5%

(本年度人均综合能耗-上年度人均综合能耗)/上年度单位人均综合能耗

7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履职能力合格率

7

100%

100%

是否获得集体表彰,是为100% ,否为0%

7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

100%

完成91%

抽取200位样表调查,满意率

9.1

极少群众对检察工作不了解未给出满意评价

总分 88.7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款、没收物资、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四、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反映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的支出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支出。

六、公诉和审判监督:反映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七、侦查监督:反映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八、控告申诉:反映受理举报、控告、刑事申诉等方面的支出。

九、“两房”建设: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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