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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检察院举行近两年新任职、新进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时间:2022-1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12月4日,市检察院举行近两年新任职、新进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党组书记、检察长熊良明监誓,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京东领誓,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孟钱主持。

宣誓仪式在雄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声中开始。市检察院机关和赣州经开区院近两年新任职、新进人员精神饱满、斗志昂扬,面向国旗庄严宣誓,作出对党、国家和人民的庄严承诺。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宣誓毕,熊良明对新任职、新进人员提出要求:

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政治忠诚。高举思想之旗,凝聚奋进之力,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更好地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要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依法能动履职维护司法公平正义。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牢记“国之大者”、胸怀“两个全局”,紧紧围绕省委双“一号工程”和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部署要求,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要勇于推进自我革命,促进检察队伍蓬勃发展永葆生机活力。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要求,立好标尺正风气,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奋力开创赣州检察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赣州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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