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进校园
为进一步加大反诈宣传力度,增强学生法律意识,提高学生法律素养,近日,赣州经开区检察院联合赣州经开区法院将庭审“搬”进校园,在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审理欧阳某某、黄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200余名师生现场观摩了庭审。经开区检察院检察官王小海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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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法庭按照庭审流程,宣布法庭纪律,进行法庭调查,并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查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法院当庭进行了宣判,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欧阳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名被告人当庭均表示不上诉。随着法槌落下,庭审结束。整场庭审秩序井然,让同学们“沉浸”式感受了司法庭审程序,“零距离”体验了庭审的庄重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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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及危害,向师生们讲述了电信网络诈骗的特点和套路,介绍当下较为常见的诈骗手段和方式。提醒同学们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不要为了贪图小利将自己的电话卡及银行卡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为不法分子提供作案工具,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场真实的庭审,一次生动的普法,不仅增强了学生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达到普法与警示的教育效果。此次公开庭审活动,是赣州经开区检察院丰富法治进校园活动形式的一项重要举措,将真实庭审搬进校园,将公开庭审与校园法治宣传深度融入,使广大师生更加直观地认识法律规定,感受法律权威,不仅激发了学生们知法、懂法和守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有利于规范同学们的日常行为,减少在校学生违法行为,使同学们远离犯罪,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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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唐薇、王小海
审核:邹宇鹏、熊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