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有我、绿色共享
为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共建资源节约型社会,2017年6月11日至17日赣州经开区检察院以 “节能有我、绿色共享” 为主题,开展了“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
在6月13日全国低碳日当天,该院停开空调,关闭公共区域照明设备,倡导体验能源紧缺、减少办公电器待机能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袋、水杯等节能减排措施。该院干警积极响应号召,绿色低碳出行,乘坐公共汽车、骑自行车、步行上下班,以实际的行动支持节能减排,减少排放,保护环境,提倡低碳生活。
同时,该院建立和健全节能减排相关制度,要求在干警离开时要及时关水、关电、关电器,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并且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对各处室的水、电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通过此次宣传周活动,切实提高了全院干警的节能意识,节约能源,从我做起,节约用电、用纸、用油、用水,做到人人讲节约、事事讲节约、处处讲节约、时时讲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