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3日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刘仁平同志 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二、免去丁云龙、高路同志的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